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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筆,為什麼為民主而戰?

紛爭是人類創造的,是非也是經過定義的。 一件客觀的事實擺在人們眼前,會因立場異同而詮釋分歧。 比如說,中共覺得佔中是錯的,而黃絲帶運動者認為在普選承諾上行小技是錯的。 而當天秤的兩方是極端相悖的群體時,要雙方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。 如此一來,中立方便循「正當性」與「合法性」來決定傾向。 所以說,撇開各自崇高的理想,「手段」向來是最重要的。它賜予旁觀者第一印象,呈現出思想的周全程度,甚至影響後續一切發展。 無疑地,衝突需要花費很多時間。 如何使眾人信服己方的理論,預測對方的反動,如同堵在門口的兩名壯漢,同時往東又往西是過不去的,要麼其中一方退後,要麼其中一方自必經之路被推開。 無論如何,總有一邊的領域要被侵犯的。 席慕蓉曾在她的詩中提過,個人之間能友善相處,然一旦隱入群體,卻成為仇恨。 我個人認為,只要是相異的團體必定存在摩擦,只是轉移到別人的身上而已。 由於資源有限, 這既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不滿足所致,亦是生存的責任,僅是或大或小的差別罷了。 雖然這樣說,即使知道站出來也改變不了太多,宣揚理念不是沒有意義的, 至少,有一股維持社會聲音平衡的力量仍是非常重要的。 若絕對的權力者絲毫不需擔憂受到挑戰, 結果必定是在無形中壯大了狂妄與怠惰, 最初的思想尚且不一定能帶來幸福,更別說迷失後的腐化心態了。 也許,這就是民主思潮被推崇的原因所在。 沒有人能保證民意便是真理,但人們是會隨著經驗改變的。 先有一個接納多元的平台, 才有衝撞、結合、交流、制衡、批判的機會,進而看見修正與省思的希望。 單純個人觀點,姑且做個紀錄。